
公告日期:2025-08-14
关于对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276 号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巨正源)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0,733.71 万元,同比增长 54.66%。
其中,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68,734.71 万元,同比增长43.44%,占总营收的 77.59%;石油制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7,265.53 万元,同比增长 143.40%。
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907.54 万元,由盈利转为亏损。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6.01%降至-2.01%,公司称主要受高分子材料业务毛利率转负的影响,该业务毛利率为-3.69%,较上年同期下降 8.24 个百分点。
年报披露,公司 12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二期工程转固,聚丙烯项目全线投产,于 2024 年 11 月底实现聚丙烯年产量、销量双双突破 100 万吨大关。由于下游市场需求不振导致聚丙烯产品价格疲弱,且原料丙烷采购均价同比上升,使得聚丙烯产品的完全成本与销售价格出现倒挂,该业务板块亏损较大。
年报披露,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产品主要通过线上平台销售,交货方式为客户自派运输工具至公司指定地点自提的,在产品交付客户
运输工具,取得提货司机签字的产品发货凭证后确认收入;交货方式为公司负责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在取得客户签字的收货确认函后确认收入。石油制品贸易业务主要有客户自提、公司配送和库内交割三种方式,客户自提的以客户提货出库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配送的以货物送达客户完成卸货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库内交割的以货物转移凭证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总额法下根据货物出库数量、卸货数量或货物转移数量按照双方认可的结算单价确认收入金额,净额法下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者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方的价格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请你公司: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原料价格变动、产量等情况,量化分析高分子业务毛利率下降且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在成本与销售价格出现倒挂的情况下,公司高分子业务营收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量化分析说明公司 12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二期工程转固对 2024 年度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期后在手订单、销售成本价格等情况,说明该项目投产是否将导致公司持续亏损;
(3)说明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是否包含贸易商,如包括,请说明与该客户的交易产品、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与收入确认时点;
(4)说明高分子材料业务、石油制品贸易业务在不同交货方式下采取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净额法还是总额法,结合销售模式、定价模
式、承运模式、交货时点、运费承担、验收程序、质量缺陷赔偿责任、退换货责任、款项结算条款等,说明采取的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说明高分子材料业务、石油制品贸易业务自提、配送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存货
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 67,322.31 万元,较期初同比增长32.70%。公司本期计提了 2,412.72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138.76%,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2,198.45 万元。
2023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34,543.15万元,占比68.07%;2024年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价值为 46,291.32 万元,占比 68.76%,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账面价值 11,108.63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期末存货结构较期初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的主要核算内容及区别,是否能够对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合理有效区分,相关存货核算归集是否准确;
(3)结合期末原材料的库龄结构、期后结转情况、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等情况,说明期末原材料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除原材料以外其他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3、关于票据贴现借款及流动性
2022 年末至 202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中票据贴现借款金额分别
为:189,469.99 万元、156,742.8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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