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十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1
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二十三期)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莞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邢剑琛、袁炜、段蕊蕊共三名辅导人员组成,
由邢剑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原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李志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
担任辅导工作小组人员。 其中,邢剑琛、袁炜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具有担任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小组成员段蕊蕊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
具备改制辅导、发行上市保荐的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此期间,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线上沟通、电话联络等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
作,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关注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情况
2
持续关注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情况: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时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保持沟通。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及相关
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
2、 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年审进展及年报披露工作安排
公司已预约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辅导期内, 东莞
证券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进展及年报披露工作安排,并与公司年审机
构保持密切沟通。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辅导对象聘请的律师相关经办人员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并
协助辅导对象落实国有股整改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等相关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保持沟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相关批复文件,辅导工作小组已督促公
司持续跟进批复进度。
2、 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3.36%,但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金额扩大,金额为-
248,749,095.83 元。针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全年经营业绩情况,目前公司 2025 年全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3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针对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保持沟通,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批复取得进展。
2、 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全年经
营业绩情况,并督促其按时完成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主要由邢剑琛、袁炜、段蕊蕊组成,由邢剑琛担任辅
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并持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辅导公司按照上市标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
事项。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 第二十三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邢剑琛 袁 炜
段蕊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