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1206 证券简称:尚恩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尚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 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 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作出决议。 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三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东。 股东;但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通
知各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
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
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五)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
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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