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31208 证券简称:洁昊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洁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 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046,947 元 83,046,947 元,已足额缴纳。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
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
额。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任何资助。 任何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 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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