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4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1209 证券简称:鑫安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7月17日,邮件和电话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 1 号总部企业
基地59 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杨耀党
6、会议主持人:杨耀党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7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7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7-034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未确定发行对象,
但在认购期间,公司存在现有董事、股东认购的情形,在履行相关决议事项时未回避表决,根据股转系统2017年7月15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业务提示手册》,公司需重新履行相关表决程序。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2017-028)。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杨耀党、赵金茹、廖敏、朱军、周宛飞、秦士晓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上述 6名董事回避后,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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