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1211 证券简称:尊马管件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尊马汽车管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尊马汽车管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尊马汽车管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
方的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尊马汽车管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
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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