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1213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公告编号:2019-033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33
(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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