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831220 证券简称:新宁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由专人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道宏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3,269,522.9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4,368.27元,少数股东损益-575,154.63元。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3500万元,其中一般贷款授信额度2500万元(包括抵押贷款授信额度1700万元、小微企业互助基金贷款授信额度300万元、续贷通授信额度500万元),票据贴现授信额度500万元,承兑办理授信额度5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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