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1220 证券简称:新宁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由专人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道宏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议案》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35
1、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以公司拥有的位于河沥园区东城大道北侧(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宁国用(2014)第1438号》【面积:24333.80(㎡)】和东城大道北侧的房产(房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宁字第00070692号【面积:5999.94(㎡)】作为抵押;
2、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小微企业互助基金贷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上述申请贷款期限为一年,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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