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2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1221 证券简称:聚阳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0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者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自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签章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所持股份交易流水单或其他证明文件,《回购股份申请书》详见附件)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回购事宜。
联系人:沈建强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民生路88号
联系电话:0512-62727278 传真:0512-62727277
特此公告!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
公告编号:2019-020
附件:
回购股份申请书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企业系贵司的股东,本人/本企业在贵司的持股情况如下:持有人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人/本企业已知悉贵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特申请贵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贵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协商为准。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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