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4
关于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执行本期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辅导机构负责金龙腾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的小组成员刘奇、宁博、赵臻、贺军伟、陈远晴、李赞。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辅导机构为金龙腾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由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共持续约 3 个月。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基本依据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辅导计划得到了有效执行。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开展辅导工作,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开展、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持续督促公司对现存问题进行整改。公司按照辅导进度要求,及时安排人员接受辅导,同时,应辅导人员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尽职调查相关的材料。
本期实施辅导所采取的辅导形式包括:专业咨询、跟踪辅导、及时整改、尽职调查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公司的合规事项进行梳理并提供相关规范建议;
2、对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银行发出函证,并对公司 2021年末的存货、主要工程项目进行盘点;
3、各中介机构与公司共同讨论了 IPO 申报时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期间,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通过收集整理公司业务、财务、合规等方面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并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督导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规范运作。
本期辅导工作基本依据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辅导计划
得到了有效执行。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开展辅导工作,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开展、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持续督促公司对现存问题进行整改。公司按照辅导进度要求,及时安排人员接受辅导,同时,应辅导人员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尽职调查相关的材料。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辅导工作小组已协助公司在其已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之上,持续完善内控相关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不断提升。
2、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辅导工作小组已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特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就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其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公司展开研究讨论,督促公司确定募投项目方向及落实相关准备工作。辅导小组持续跟进和推动公司募投项目的备案、环评等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鉴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行业公司,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公司受到的政策监管影响较大,从而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中介机构将与公司进一步讨论确认 IPO 申报时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1、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执行下一阶段辅导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辅导机构负责金龙
腾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的小组成员刘奇、宁博、赵臻、贺军伟、陈远晴、李赞。
2、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法律合规及财务核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进行深入分析;
(2)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开展其他相应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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