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1
证券代码:831222 证券简称:金龙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7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喜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为发展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中: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部门总经理。
变更为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〇三条第(三)项 审批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司获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达到下列标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1,000 万元人民
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根据上述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为审批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根据上述权限履行审议程序。
第一百〇七条第(八)项 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
30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低于 300万
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事项。
变更为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低于 300 万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为发展需要,拟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2018年6月1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