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3
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
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
二零一九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二章 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期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第三章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第四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杭州沈氏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第五章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与建议
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我公司”)作为杭州沈氏节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氏节能”、“公司”)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正式对沈氏节能开展辅导。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辅导计划。现将第六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国元证券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元证券投资银行部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主要由佘超、方书品、谢天宇、张艳、樊俊臣、汪涛、李伟等人完成,其中佘超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没有发生变化。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组长:佘超先生,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投资银行九部(浙江)副经理。浙江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曾担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
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组成员、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组成员、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组成员、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组成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组成员、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组成员。
成员:方书品先生,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曾先后担任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组成员;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组成员;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马鞍山鼎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负责人;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安徽德力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安徽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负责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负责人和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代表人;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负责人和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代表人;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负责人和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代表人。
成员:谢天宇先生,准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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