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7 23:01:04 股吧网页版
聚宝网络:董事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1226 证券简称:聚宝网络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聚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上海聚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 审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聚宝网络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为 -61,354,698.38 元 , 2018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93,440,099.14 元,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065,728.91
元,公司连续 3 年持续亏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为-53,370,263.12 元,已资不抵债,且金额较大;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
(二)所述,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苏宁便利超市(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宁便利”)签订“关于南京魔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魔格”)”之投资协议。合同约定“苏宁便利”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魔格提供7,245.47 万元人民币的可转债投资,该可转债资金将在约定的转股先决条件满足时根据约定转换为南京魔格新增的注册资本。根据约定公司已将持有的南京魔格 100%股权质押给苏宁便利超市(南京)有限公司,做为公司履行本投资协议项下的责任、义务、承诺或保证的担保。截至报告日,聚宝网络 2019 年收到上

公告编号:2020-009

述投资款中的 4,470.47 万元,剩余投资款尚未收到,南京魔格股权 100%质押事项亦未解除,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聚宝网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公司连续 3 年持续亏损,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3,370,263.12 元,虽然亏
损额近 3 年在逐步缩小,但公司仍不能快速实现盈亏平衡。与“苏宁便利”签订的投资协议尚未履行完毕。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相关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审计意见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强调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一)积极开展了各种增加收入的业务模式调整,例如调整优化快递柜运营点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策略、增加提供服务方式等方法增加快递柜的满载率增加收入;(二)设置灵活的销售运营模式,鼓励各地开拓当地的广告客户,为公司增加收入来源等;(三)在成本费用控制上也采取多种措施,例如降低物业租金成本,与物业公司、快递公司、第三方平台洽谈共同合作模式;(四)继续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提高人员效率。(五)公司将继续促成“苏宁便利”入股,维护快递柜业务的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将竭力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对公司的影响。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聚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