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0 19:38:01 股吧网页版
夏阳检测: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831228 证券简称:夏阳检测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司拟将孙公司伊犁新途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途文化”100%股权转让。本次拟交易价格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途文化股权。(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
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298,888,081.39 元,资产
净额 194,759,725.24 元。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新途文化未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7,970,261.74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6666%;净资产为 7,970,261.74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0924%。

本次出售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伊犁新途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表决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南亚珀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民声西路 8 号昌炜玉园昌达楼 502 号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民声西路 8 号昌炜玉园昌达楼 502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旅游业务、园区管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兴芝

控股股东:李兴芝

实际控制人:李兴芝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伊犁新途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新疆特克斯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伊犁新途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