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3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1233 证券简称:恒丰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宇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8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拟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30,00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 2 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终以新疆银行实际审批的贷款额度和期限为准。
本笔贷款由新疆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集团”)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宇斌、赵新青夫妇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阜康市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坤房产”)以不动产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华兴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宇斌、赵新青夫妇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灿坤房产为实际控制人周宇斌先生参股的企业,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新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华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故华兴集团回避表决,其表决权 35,000,0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王志鹏先生为股东新疆瑞宇通达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华兴集团担任董事、财务总监,故新疆瑞宇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表决权 3,0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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