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1 15:42:40 股吧网页版
恒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1233 证券简称:恒丰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宇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公告编号:2023-033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丰汇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棉业”)因秋季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昌吉州分行”)申请棉花收购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 24,840.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最终以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实际审批的金额和期限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集团”)为本笔贷款提供 9,315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本笔贷款提供 15,525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丰汇棉业所拥有的不动产及机器提供抵押担保,由丰汇棉业缴存风险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由丰汇棉业法定代表人周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本笔贷款由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华兴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具体事项以丰汇棉业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农发行昌吉州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33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华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丰汇棉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宇斌为华兴集团董事长,董事周毅新为华兴集团总经理,董事王志鹏为华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党超为华兴集团副总经理,故董事周宇斌、周毅新、王志鹏、党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