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提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议召开时;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书面反馈意见。 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原提案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原提案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
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
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
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七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第七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董事 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代表 1/10 以上 第一百一十九条 代表 1/10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
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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