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7-17
股份简称:博峰新业 股份代码:831241 公告编号:2015-009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
(住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通讯路89号)
推荐主办券商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15楼))二零一五年七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标准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义
除非本股票发行方案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 指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博峰新业
证券代码:831241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通讯路89号
法定代表人:田树泉
董事会秘书:白爱芬
邮编:834000
电话:0990-6886840
传真:0990-6245912
网址:
电子邮箱:bfxygs@126.com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本运作需要,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二)发行对象以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克拉玛依众实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其他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动态市盈率、股权激励作用等多种因素,并与公司现有股东沟通后最终确定。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万股(含100万股),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万元(含)。
(五)公司除权除息、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的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情况,不需对发行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分红派息与转增股本事宜,对公司股票没有影响。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拟发行对象未作出超出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定范围的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增长,用于补充公司经营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后公司滚存利润。
(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的《关于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克拉玛依众实产业发展合伙企业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十一)本次股票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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