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7
公告编号:2020-058
证券代码:831243 证券简称:晓鸣农牧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6.91%股份的股东魏晓明书面提交的
《关于增加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
函》,提请在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符合创业板注册制相关要求,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临时提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55)。
公告编号:2020-058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魏晓明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魏晓明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召开日期延期外,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暨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和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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