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1244 证券简称:星展测控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可暂缓、
公告编号:2025-036
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要求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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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
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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