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1255 证券简称:佳和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 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发布的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股转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等有关法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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