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由于该公告内股东大会名称存在空格,导致新任董事、监事无法生效,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内容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金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88,20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9.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东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22,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温海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71,411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玫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71,4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2
提名章杰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2,4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9.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更正后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金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88,20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9.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东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22,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温海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71,411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玫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71,4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章杰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2,4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9.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