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东方精密
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宁国东方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并于 2021 年 11 月发布了《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1-017),公告中介绍了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宁国东方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规划用地 40 亩,计划总投资 2.5亿元,用于建设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精加工项目。该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及环保设施,通过智能化引领,实现企业绿色制造、效率倍增的发展目标。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工程机械、电力机械配件铸件、汽车配件铸件及矿冶机械、轨道交通等铸件产品 15000 吨,各类锻压件产品 20000 吨。
全资子公司“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项目”计划投资 8000 万元,于 2023 年取得
土地 30022 平方米;于 2024 年建筑厂房及其他用房 21956.66 平方米、购置多功能铁
模覆砂铸造生产线 1 台套、12 脉串联谐振中频电炉(4T)2 台套等生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1.955MWp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等,达产后年产能增加 32000 吨,并已于 2024年 6 月建成投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中第 1.1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固定资产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公司形成产品生产能力,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因此,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的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相关投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宁国东方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项目”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注册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六楼
注册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六楼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祥生
控股股东:陈祥生
实际控制人:陈祥生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国市志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注册地址: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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