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831261 证券简称:天海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天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以财会[2017]15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
施行,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
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并决议,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经公司监事会慎重讨论并决议,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比较报表的项目影响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30,164.86
营业外收入 1,326,660.26 1,2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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