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9
公告编号:2019-071
证券代码:831262 证券简称:ST 广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 0105 第 24916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案号:(2018)京 0113 执 599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渝 0112 民初 15325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
公告编号:2019-071
案号:(2018)渝 0112 执 1220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分别是:
1、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罗宇龙本金 180 万元、期内利息 16.2 万元以及逾期利息。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 0105 民初 24916 号。
2、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渝 0112 民初 15325 号)所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文号:(2017)渝 0112 民初 15325 号。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目前公司就相关事宜了解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尚未对上述执行判决进行履行,将积极处理上述失信情况,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事项会对公司资信状况、业务经营、财务方面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及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减少后续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不利影响及本次延迟披露相关信息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事项进展。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泰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在积极与原告及法院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达成相关和解协议。
公告编号:2019-071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屏记录》。
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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