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武汉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康科技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申请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 号)和贵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承接情况
柏康科技公司于 2019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会议决定聘请本所为柏康科技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构。本所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与柏康科技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对柏康科技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按约定于 2020年 4 月 9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这是本所首次为柏康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承接项目前,本所已指派具体项目负责人前往柏康科技公司的办公场所及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走访,详细了解公司产品的生产工序及流程,查看公司资产现状。我们与柏康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客户构成等经营状况,同时查阅了该公司在公共信息平台公布的相关公告。经综合评估本所认为承接柏康科技公司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风险可控。目前本所已成立了柏康科技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审计项目组,指派了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将严格按照本所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二、未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柏康科技公司注册地与审计项目组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自 2020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7 日止武汉市为了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的蔓延趋势,对武汉市
实施了封城措施,全部武汉企业停工停岗。柏康科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复
工,审计项目组于 4 月 17 日进场审计。受疫情防控延迟复工的影响,审计进场时间较晚,在充分考虑了函证所需要的回函时间、审计证据质量、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等因素后,根据审计项目组目前审计情况,无法按原定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进展及配合情况
本次审计工作受疫情影响较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本次审计采用远程审计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柏康科技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合我们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组已将资料清单提交给柏康科技公司,并与其财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催要审计所需资料,同时根据已获取的资料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底稿。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我们与柏康科技公司管理层不存在无法就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形。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柏康科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较
大,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披露,预计审计工作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专项意见仅供柏康科技公司申请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之用,不适
用于其他用途。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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