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 15,741,3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741,392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
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质押所涉及的主债权期限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22 日。
本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系股东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最高额质押担保,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获得银行贷款,不会
公告编号:2019-024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3,771,218、84.57%
股份限售情况:17,490,868、62.22%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5,741,392、56.0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最高额质押合同》。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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