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2
证券代码:831274 证券简称:瑞可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针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230Z1848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2019 年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或者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
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并对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承兑人为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票据进行调整,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
该调整事项影响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调增应收票据 48,135,775.32 元,
调减应收款项融资 32,429,072.23 元,调增应付账款 15,806,703.09 元,调减应付
票据 100,000.00,调增信用减值损失 98,986.61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4,847.99 元。
2、2018 年度
因 2019 年度调整事项,并对期末在手和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票据和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形成时的初始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该调整事项影响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调增应收票据 16,556,279.77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47.99 元,调增短期借款 2,000,000.00 元,调增应付账款
14,655,266.38 元,调减盈余公积 1,401.37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82,737.25 元,调
增资产减值损失 97,371.25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4,605.69 元。
3、2017 年度
(1)2018 年度调整事项影响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调增应收票据
2,655,101.42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53.68 元,调减应付票据 3,507,000.00元,调增应付账款 6,358,459.28 元,调减盈余公积 168,549.46 元,调增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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