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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9:38:21 股吧网页版
常欣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1285 证券简称:常欣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常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格。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 的。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的原因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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