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1287 证券简称:启奥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唐山颐享健康管理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享医院”)100%股权出售给唐山永晖丰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2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颐享医院股份,颐享医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是公司从未来战略布局及经营规划的角度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提名杨晓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提名杨晓丽女士为公司董事系正常的人事变动,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工作调整。被提名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聘任杨晓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杨晓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系正常的人事变动,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工作调整。被聘任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奇、韩德静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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