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1288 证券简称:安美勤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
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
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八条 国家现任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九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
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聘期以聘书为准,可连聘连
第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
前 3 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董事会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
务。
第十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
决权。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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