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照明”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2 号)、《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 号)、《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金达照明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报延期披露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金达照明 3 月底陆续复工,导致审计项目组实际进场工作日期较计划进场工作日期有较大的延迟。
2、受必要的审计程序的影响,由于会计师需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确认其与公司往来款余额、公司向其年度销售(或采购)金额,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进行回函确认,该因素也导致审计程序无法按期完成函证工作。而该审计程序又涉及财务报表重要会计科目,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营业收入、存货等。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进场之前,已与金达照明积极通过网络、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年报审计工作;进场后,金达照明已安排财务、销售、人力、生产、仓储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现场审计工作。同时,对于影响较大的会计科目,在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各种替代方案的可行性,
例如电话、视频访谈等等。金达照明管理层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相关安排。
综上,目前公司要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仍将耗时较长,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金达照明聘请审计 2019 年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三、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疫情期间,在审计项目组尚无法进场之前,公司与审计项目组积极通过网络、
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年报审计工作;2020 年 4 月 1 日,审计项目组到达
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公司已安排财务、销售、人力、生产、仓储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但由于一方面,审计的工作量较大;另一方面,审计工作中部分审计程序如函证等,需要客户和供应商配合,而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复工后相关对账工作亦开展较慢,仍无法进行回函确认。
因此,预计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将耗时较长,公司预计不晚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完成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督导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关注公司 2019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又适逢公司因重大事项正处于长期停牌阶段。截止本意见出具日,在疫情期间相关项目负责人员多次与公司电话加现场方式沟通年报编制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督导相关年报审计工作。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金达照明 2019 年年报审计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的影响较大,预计其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年报审计、编制和
披露工作,预计其将不晚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完成 2019 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
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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