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5:37:15 股吧网页版
ST奥拓福: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1296 证券简称:ST 奥拓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清算等通知均增加国家企业
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的内容;

3.“总经理”调整为“总裁”,“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裁”;

4.“二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5.“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6.“辞职”改为“辞任”;

7.“罢免”改为“解任”;

8.全文由于有新增条款和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序号相应有变化;
9.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
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突出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本章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沈阳奥拓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章程必福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沈阳奥拓福科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Shengyang All-Powerful Science and 称“公司”)。公司由沈阳奥拓福科技
Technology Joint Stock Limited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沈阳市工商
Company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210100788700976T。
8500.2763 万元。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在全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浑南新区浑南东路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15-1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沈阳奥拓福科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司。 Shengyang All-Powerful Science an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Technology Joint Stock Limited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Company。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区浑南东路 15-1 号(全部)。

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8500.2763 万元。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