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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9:03:40 股吧网页版
北教传媒: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299 证券简称:北教传媒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 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度,规范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保护出资人、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 2016 年 4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本由 月 5 日临时股东会通过,公司股本由
6667 万股增加至 7121.5846 万股。 6667 万股增加至 7121.5846 万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修改)公司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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