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31299 证券简称:北教传媒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该制度尚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查和决 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为股东董事,两名为独
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
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
作,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原则上应针对具体事件或有具体金额限制,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由年度董事会或者换届后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对董事长权限已有规定的,授权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时。
4.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 总经理提议时;
6.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 按照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公司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如副董事长仍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录。
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应在三日内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做相应记录,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的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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