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31299 证券简称:北教传媒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修订《投资管理办法(试 行)》,该制度尚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产 运营效率和收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京国资发〔2017〕29号)、《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国 资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用货币资金以及实物、股权、有价证
券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所进行的资本性投入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一)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参股公司,对子公 司或其他公司增资、收购股权、合并重组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土地 及房产购置投资及租赁经营等(不包括办公用房租赁)等;
(三)无形资产投资,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许权、商 誉、版权、土地使用权等投资;
(四)其他投资。
经营性采购行为不纳入投资范围。
第三条 投资行为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 合 发 展 战 略 的 原 则 。投 资 要 符 合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的 重 点 和 方向,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资源,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以及战略价值;
(二)确保效益的原则。投资要努力降低投资成本,改善投资结构,争取最佳效益;注重长远效益与近期效益相结合;
(三)符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原 则 。投 资 必 须 依 据 市 场 需 求 及 未 来 市 场 发 展 趋势,符合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要求;
(四)科 学 规 范 操 作 的 原 则 。投 资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坚 持项目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坚持集体决策,重要投资项目应征求有关专家或咨询机构的意见。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职能机构
第七条 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上;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以上,且超过
500万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九条 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投资的牵头组织部门,负责维护投资权益
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指导被投资公司的“三会”和工商事务,主张公司的相关权益;风险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投资行为的审计并协助被投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
第三章 投资事前管理
第十条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公司开展投资工作应围绕战略规划,结合
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应与公司全面预算工作相衔接,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根据公司全面预算工作安排,在提交投资预算的同时,将下一年度投资计划上报至财务管理中心。未纳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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