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对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5〕第 000215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关于对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5〕第 000215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
凯富汇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5〕第 00000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审计范围受限
澳凯富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处置子公司武汉澳凯品蓝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澳凯”),但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由于武汉澳凯公司管理层拒绝配合审计工作,致使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武汉澳凯公司 2024 年 1-10 月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以及对澳凯富汇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2024 年度本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1,391,805.3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澳
凯富汇公司累计亏损 197,795,958.52 元,股本 61,564,000 元,累计亏损高出股本 136,231,958.52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澳凯富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一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所列举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或情况中,“财务方面:(6) 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关于审计范围受限
上述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对澳凯富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如上所述,由于我们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些事项对澳凯汇富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