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1303 证券简称:ST 澳凯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收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6)
豫 0305 民初 138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城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公告编号:2026-00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12 月,被告河南城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城苑
文化”)因发布洛阳未来城科幻乐园事宜,与我公司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本公司”)员工蒋荆锐商谈,约定由原告在电梯卫
士媒体发布广告,发布广告金额 40000 元,发布期一个月,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原告员工蒋荆锐将我公司盖章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交被告走审批流程,并按被告要求上刊发布广告,并拍摄了监播报告。
根据被告付款要求,原告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开具金额 28000 元增值税专用
发票一张,2024 年 2 月 28 日开具金额 12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交付被告用
于支付广告款。由于被告人员变动及资金问题,该费用一直未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被告河南城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广告款 40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1860.83 元(以 4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 1860.83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1、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被告河南城苑文化科技有
限公司欠原告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费 40000 元。
2、被告自 2026 年 1 月起至 2026 年 8 月止,于每月 28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00
元。
3、如被告河南城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未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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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清偿之日止),且原告洛阳澳凯富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若收回欠款,将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与现金流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委派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宜,维护公司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民事调解书》(2026)豫 0305 民初 138 号
2. 《民事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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