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1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1309 证券简称:雷迪特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雷迪特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4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 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0
第一节 通知......30
第二节 公告......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5
第十三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雷迪特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湖北雷迪特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680917980。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雷迪特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Radiatech Thermal System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凤凰工业园凤亭南路 2 号,邮政编
码:43011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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