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1309 证券简称:雷迪特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雷迪特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7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产成品成本核算过程中,原采用定额成本比例分配法作为成本分摊核心方法。以各产成品定额成本占当期全部完工入库产成品总定额成本的权重作为核心分配标准,计算确定统一的成本分配系数,对当期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全部制造费用(含固定资产折旧、水电动能、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进行统一归集与分摊,确保成本核算的基础合规性。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遵循成本动因、受益归属、分层归集、精准分摊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组织架构、成本中心核算体系及生产实际,对各类成本费用实施分类归集、分项差异化分摊,具体如下:
1.直接材料费用:采用成本中心归集、产成品维度分配双维度分摊模式。按照实际耗用归属归集至各成本中心进行分摊,确保材料成本精准核算;
2.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中心进行归集,根据各成本中心的实际人工投入,分配至对应成本对象;
3.固定资产折旧及动力能源费用:按成本中心进行归集与分配,精准核算各成本中心的资源消耗,提升成本归集的合理性;
4.直接制造费用:按成本中心进行归集与分配,以生产工时比例为分配标准,聚
公告编号:2026-012
焦各成本中心的生产作业直接耗费,保障成本核算的针对性;
5.间接制造费用:以生产工时比例为分配标准,在各受益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兼顾成本分摊的公允性与科学性。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产品研发与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原成本分摊方法已难以充分适配公司精细化成本管理及高新技术企业规范核算的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成本核算的精准度与相关性,使成本分摊更贴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耗用情况,公允反映各产品的真实成本结构,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可靠的财务支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决定对产成品成本分摊方法进行调整。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
成品成本分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成品成本分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特点与生产管理实际,依据成本驱动因素实施差异化成本分摊,能够更精准、公允地反映公司产品成本水平及经营成果,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研发投入管理、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更可靠的支撑。本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精细化成本管理的需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变更决策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变更后的成本分摊方法更贴合公司实际耗用情况,能够提升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公允性,有利于公司规范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产成品成本分摊方法调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