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园园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张园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臧红文女士辞职报告,臧红文女士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司独立董事补选。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园园,女,出生于 1983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职
务);2015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公告编号:2024-04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张园园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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