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山东杭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结构调整,公司拟吸收合并山东杭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本”)。山东杭本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拥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吸收合并完成后,山东杭本将依法注销法人资格,公司将依法承接山东杭本名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资质、权益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等。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均不发生变化,公司拟与山东杭本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就合并有关事项向社会发出公告。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公告编号:2025-021
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分别为 485,115,736.75 元和 182,472,528.58 元。根据山东杭本提供资料,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山东杭本资产总额 0 元、净资产 0 元。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4%、0.10%,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吸收合并山东杭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 吸收合并方
名称: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6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杜永安
注册资本:62,976,923 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666 号齐盛广场 1 号楼 13 层 130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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