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资产,实现优质高效发展,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经与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莱州农商行)充分协 商,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济南高新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村镇银 行)3.83%股份,对应北海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中的 36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莱 州农商行,转让价格为 36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海 村镇银行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 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 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分别为 485,115,736.75 元和 182,472,528.58 元。此次出售股权账面
价值为 1,032,370.97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2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57%,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36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为 0.7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 1.97%,且连续 12 个月内无其他相关出售股权资产情况,无需累计计算,未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转让济南高新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光州西街 1388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光州西街 1388 号
注册资本:100983.9264 万元
主营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
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邢升第
控股股东:莱州市玉磊石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孙玉林
信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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