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相关治理规则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新《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49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园园、张帆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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