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4001号
关于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4001 号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卓药业)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14001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赛卓药业属于生产制造型企业,近年来偶发性的交易较多,正常药品销售情况较为稳定,因此选取近三年的扣除业务推广费经过修正的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基准,近三年经修正的平均营业收入为3,626.00万元,按 1.00%的比例计算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36.26万元。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审计报告所述,赛卓药业以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深圳市都铎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都铎”)以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于2020 年共同投资设立绵阳赛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达医药”),赛卓药业持有赛达医药 32.81%的股权,因能够对赛达医药施加重大影响,故赛卓药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分别确认对赛达医药的投
资收益-16,581,595.85元和 427,233.11元,该项股权投资于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账面价值 13,683,304.24元。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对前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为赛达医药 2023 年度针对深圳都铎投入赛达医药的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计提了 49,612,500.00 元减值(赛卓药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该事项投资损失 16,277,861.25 元),且我们发现深圳都铎投入赛达医药的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从投入至今在赛达医药账簿记录中无相关的研发支出,由于赛达医药管理层未对该事项进一步提供资料,也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我们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赛卓药业 2024 年度权益法持续计量确认的对赛达医药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赛卓药业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赛卓药业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赛卓药业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
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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