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31312 证券简称:赛卓药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管理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概述
2026 年 02 月 11 日,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2026 年 02 月 12 日,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
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诺”)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相对方情况
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西街
174 号(自编号 2200 号),法定代表人为罗玲,注册资本为 300 万人民币,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4MAC5Y7U5XM。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1.负责公司内部流程优化及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
2.负责制订销售方案、销售定价及渠道拓展业务;
3.负责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4.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负责资源引进、项目开发等工作。
(2)服务期限
公告编号:2026-003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期限为十年,分二期服务期实施,其中第一期为六年,第二期为四年。
每期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以股东变更等任何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
(3)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勤勉尽责履行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如双方正常履约,甲方应在服务期届满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4)业绩承诺
1、乙方承诺,乙方应促成甲方完成如下业绩:
(1)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
(2) 2032 年 1 月 1 日-203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00 万
元(含);
若乙方促成公司完成业绩目标,甲方应按净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业绩奖励并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服务期内甲方净利润为负,乙方应按照净利润总额绝对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并现金补偿给甲方。
四、 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订,将对公司内部管理、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实施过程中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该事项的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与成都市吉康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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