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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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 B2026 第 0112000 号
目录:
1、专项说明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 B2026 第 0112000 号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卓药业)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 2026
第 004900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审计报告所述,赛卓药业以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深圳市都铎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都铎”)以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于 2020 年共同投资设立绵阳赛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达医药”),赛卓药业持有赛达医药 32.81%的股权,因能够对赛达医药施加重大影响,故赛卓药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该项股权投资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账面价值 14,103,826.97 元。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对前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为赛达医药拥有的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原值 64,500,000.00 元,该专利技术及相关的药物临床批件由深圳都铎作为股东出资经评估作价投入赛达医药,赛达医药取得相关专利技术后未进行后续投入,并于 2023 年计提减值准备 49,612,500.00 元。由于我们无法对该项无形资产计量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审计证据,该事项对赛达医药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导致我们无法确认赛达医药净资产的准确金额,亦无法合理计算赛卓药业对其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赛卓药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赛卓药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审计中选取使用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如下:
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百:1.00%
选取依据:考虑到赛卓药业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亏损,正常药品销售情况较为稳定,因此选取近三年的扣除业务推广费经过修正的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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