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1317 证券简称:海典软件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拟取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取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利润分配管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持续监管指引第6 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拟取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7
二、对《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及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
(2025)3600140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
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典软件”) 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44,363,604.01 元,盈余公积金为 8,640,945.10元,资本公积金为 97,592,921.4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典软件拟使用盈余公积金 8,640,945.10 元、资本公积金35,722,658.91 元,用于弥补海典软件的累计亏损。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使用盈余公积金及资本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资〔2025〕101 号》《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及资本公积
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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