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代码:831319 证券简称:绿蔓生物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
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73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断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行为发生。
第五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转移公司的资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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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其他资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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